档案工作

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新修订《档案法》的通知

各单位(部门):

6月9日是第15个国际档案日,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,不断提升档案工作质量,更好地服务学校发展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学习内容

1.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大历史时刻,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:值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新馆开馆之际,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!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,是一项利国利民、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。希望你们以此为新起点,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,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,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,特别是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、利用好,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、留存好,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、服务人民群众!

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,要认真学习领会、坚决贯彻落实,牢牢把握“存史资政育人”根本任务,履行为党管档、为国守史、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,切实落实四个“好”目标要求,坚持党管档案工作,扎实推进依法治档、管档、用档,推动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2.学习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。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于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,首次从体例、结构、内容上对原《档案法》进行了大篇幅的修改和完善,在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,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档案工作的重视,也为新时代开创依法治档新局面提供了新遵循。

学习省委常委、省委秘书长董卫民、省委办公厅副主任高建舟、省档案馆馆长刘仲初在全省档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。2022年3月24日,全省档案工作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。省委常委、省委秘书长董卫民出席会议并讲话,省委办公厅副主任高建舟、省档案馆馆长刘仲初就今年档案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。

二、学习要求

1.统一思想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,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神圣感使命感,坚持“档案工作姓党”的政治属性。

2.抓好落实。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、贯彻和落实,抓紧抓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新修订《档案法》的落地见效,提高档案意识,形成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氛围,全面提升档案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。

 

附件:1.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(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)

          2.省委常委、省委秘书长董卫民、省委办公厅副主任高建舟、省档案馆馆长刘仲初在全省档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

档案馆

2022年6月6日

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