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工作

关于移交2021年档案的通知

各单位(部门):

为做好学校档案材料归档工作,保护、利用重要文献资料,提供工作支撑材料,迎接档案目标管理省一级复查,现将2021年档案移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归档范围

1.请各单位(部门)依据《湖北开放大学档案分类方案、归档范围、保管期限表》(附件1)按要求移交2021年各类档案;

2. 请各单位(部门)依据《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2)按要求移交2021年疫情防控档案。

二、移交时间

因档案目标管理省一级复查时间提前,请于3月31日前将档案移交档案馆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1.移交材料必须是办理完结、齐全完整的资料原件。

2.请移交单位(部门)预先对归档材料进行收集、整理、编目,保持材料有机联系,并形成移交清单(附件3)。移交清单一式两份,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别签字后各执一份。

联系人:易朝晖何 娜

联系电话:027-87440659


附件:1.湖北开放大学档案分类方案、归档范围、保管期限表

         2.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

         3.档案移交清单模板


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

2022年3月2日

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