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工作

关于移交2020年档案的通知

各单位(部门):

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档案材料归档工作,有效保护、利用重要文献资料,为各项工作提供全面详实的支撑材料,根据教育部第27号令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《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》要求,现将2020年档案材料归档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归档范围

各单位(部门)2020年应归档材料详见《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档案分类方案、归档范围、保管期限表(2019年10月22日发布)》(附件1)。如有2020年以前未归档的,应一并进行清收归档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。

二、归档时间

请于2021年5月30日前移交档案馆。

三、归档要求

1.移交材料必须是办理完结、齐全完整的原始资料,且档案的移交不影响现有工作开展。

2.请移交单位(部门)预先对归档材料进行收集、整理、编目,保持材料有机联系,并形成移交清单(附件2)。移交清单一式两份,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别签字后各执一份。

3.请各单位(部门)高度重视,按时按要求做好档案材料的清收、整理和移交工作。

联系人:易朝晖何 娜

联系电话:027-87440659


附件:1.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档案分类方案、归档范围、保管期限表

          2.档案移交清单模板



党办校办、档案馆

2021年3月29日

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