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各二级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及教学安排通知如下:
2015年4月4日(星期六)至4月6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月5日(星期日)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,4月6日补休,停课一天。
放假期间,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,确保假期平安。
特此通知。
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